教师听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及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小学高级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一二级教师不少于20节,见习教师不少于30节。
三、听课要求
1.教学处、教研组应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2节。
6.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7.认真书写听课笔记,项目填写要齐全:记下任课教师姓名、授课年级、班级,讲授教材和课题、听课日期、听课目的。
8.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次听课后要在记录本上要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1.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的过程,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末教学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并进行量化。
山东省实验小学课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课题分类
1.管理的课题分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
2.学校教育课题分为管理类、教育类、教学类和其他类四大类课题。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
1.各级课题均由教学处、科研部门负责管理。
2.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指导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推广,对课题实施全程管理。
三、课题规划
教育科研课题规划与各级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2--3年为一规划期。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课题规划,确定当年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任务。
四、课题申报
1.学校立项课题实行限时申报,每年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2.凡我校老师均可申报立项课题。鼓励教师申报课题。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每一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
3.申报课题时一般是先确定选题,可以自行确定题目,也可以在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题,再填写《课题申报表》,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4.本着公开公正原则,并根据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要求,公开推选优秀课题参加更高级别的课题申报。学校教学处、教育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五、课题立项
学校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任务由学校教学处、科研部门审定。区级以上课题须按照各级教科研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2.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由各级科研部门颁发立项通知书,送教学处书面公布并建档。
3.被推荐申报并确定为校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
六、过程管理
1. 教学处、科研部门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2. 教学处、科研部门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做出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并组织一定级别的课题研究资料展示、研究课展示等过程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