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3-09-01 09:46


山东省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的所有师生及辖区内的所有场所。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按单位和个人分为两个方面: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个人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5.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第五条 个人消防安全责任

1.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势。

3. 熟悉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及使用方法,并做到定期维护保养。

4. 发现火灾时,及时报警,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进行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5.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6. 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违规使用明火、不违规用电、不违规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 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1. 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研究、部署和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比。

3. 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

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

3.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自救互救技能。

3. 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 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5.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知识。

第五章 消防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内容包括: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设置及履职情况。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4.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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