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04 11:13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安排为全面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4年市、区招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积极稳妥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我学区符合条件学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工作要求

严格招生办法、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三、招生组织

成立山东省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

四、招生计划(规模)

    2024年经过初步的摸底,学区内学生人数已达180余人,受学校办学规模限制,我校今年计划招生4个教学班,180人左右。

五、招生办法

根据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和我校学区范围,严格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确保学区内的适龄儿童依法“应入尽入”。

(一)招生范围:

1.我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二代、三代子女。

(二)入读条件:

详见《2024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符合相关条件的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爱华

副组长:郑国栋 张明刚 王梦君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长:刘爱华

副组长:郑国栋 张明刚 王梦君

 员:李明芳、王 莹、王薇、齐汉亮、韩永辉、贺文清、张晶、栗婷、牟洁、张玉鹏、毛金宝、赵嘉仪

各部门相关同志要认真负责,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四)招生工作小组人员分工与基本职责

 

人员分工

 

              

 

刘爱华

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副组长

郑国栋 张明刚 王梦君

协助组长开展招生工作,具体部署工作安排。

办公室

王梦君 张晶

拟定招生工作计划和工作配当表及工作流程、协调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招生政策、统筹安排招生宣传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组织人员家访、处理疑难问题等。

审核登记组

王梦君

张晶

栗婷

认真审核义务教育入学平台的儿童户籍信息、儿童户籍户主信息、家庭房产信息、儿童父母(监护人)信息、以及特殊情况下还需进一步核验的信息。

信息录入组

张晶

电脑录入,内容详实,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秩序维护组

王莹

韩永辉

牟洁

张玉鹏

录取通知书的初审,人员疏导、入学儿童抽签排队维持秩序、协调联络。

后勤保障组

李明芳

齐汉亮

毛金宝

赵嘉仪

做好桌椅、纸笔、订书机、饮用水的供给、电教设备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和校园清洁及安保、卫生保健等工作

宣传组

贺文清

栗婷

维护学校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更新招生信息,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向社会公众、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招生政策等。

 注: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所有相关招生人员务必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报名及咨询的学生和家长,严格招生纪律和程序,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我校的良好形象。

六、招生程序

制订招生方案→组织学习宣传→招生报名(学校组织,新生网上或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学校、教体局)→公布录取名单(教体局、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按照住户一致,户籍为先,依次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相应批次依次招生。学位不足的,同批次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迁到学区内房产上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1.第一批次:

符合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政策,即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户籍、监护人房产(房产系监护人完全所有,不包括公寓、商铺、公建用房等)、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

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在本市区有自己的房产,以儿童的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提供父亲独生子女证明;以儿童的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提供母亲独生子女证明;若儿童、儿童父母在本市区无房产的,应提供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父母(监护人)及入学儿童的《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简称“无房证明”)、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二代、三代子女。

七、保障措施

1.招生通告等及时公布告知,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咨询电话:86926294)

2.严格招生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招生工作的全体人员提出严格要求,杜绝工作失误,确保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能及时入学。

 

山东省实验小学

2024年6月

最新导读

扫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