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8-25 10:58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接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7.学校装备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网络中心等部位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8.安保人员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9.学校电梯专供行动不便的人员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学期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2.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3.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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